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铤而走险去电鱼 万州两男子落法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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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昨天 13:1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铤而走险去电鱼 万州两男子落法网
为保护渔业资源,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,近年来,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紧密结合“平安长江”专项行动,始终保持对破坏长江水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,全力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战略。
“派出所吗?我看到有人在大周镇里牌溪(长江二级支流)使用电鱼工具电鱼,你们赶快过来看看……”近日的一个晚上8点多,万州区大周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后,立即赶往现场勘查。由于夜间视野差、查找区域大,民警还联系了小周派出所协同前往。
“到达里牌溪附近后,经沿途查找,我们发现在铺垭村4组附近流域,有两名男子正在使用非法电鱼工具进行电鱼。”民警称。
民警闪电出击,将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张某、刘某一举抓获,现场查获电鱼装置一套、水桶一个、渔获物5条。到案后,面对确凿证据,嫌疑人张某和刘某对其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据张某交代,前段时间,他无意中在某网络平台上看到,采取电鱼的方式,鱼来得又多又快,遂在该平台购买了一套电鱼工具。案发当天,天气晴朗,在好奇心驱使下,他明知电鱼是犯罪行为,仍然心怀侥幸,邀约好友刘某前往大周镇里牌溪非法电鱼。

“我们认为农村过往人员少,不会轻易被人发现,想不到还是阴沟里翻了船。”被警方抓获后,自知难逃法律制裁的张某对自己的莽撞愚昧行为追悔莫及。

“电鱼是不分品种和大小的灭绝性扑杀行为。”民警称,电鱼杆子一下水,水里的各种水生生物,甚至是尚未孵化的鱼卵都将遭到破坏,对于大鱼,被电晕后即使能存活,也极有可能丧失繁殖能力,会对长江鱼类资源造成较大破坏。此外,使用电鱼工具时还可能发生漏电现象,人的生命健康也遭受威胁,因此这种捕鱼方法早就被法律明令禁止,但张某、刘某铤而走险,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。
目前,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。(余安)

http://news.aiocheng.com/news/guonei/1869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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